您好,欢迎您来到龙泉市人民法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公众视角
当前位置:首页 > 龙泉法院 > 新闻中心 > 公众视角
丽水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首案宣判
时间:2018-07-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经过2次、长达6天的公开开庭审理,近日,我院公开宣判丽水“6・1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首个案件,姚某等3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60万至2万元不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3月,姚某等4被告人组建公司后,招聘冯某、陈某、雷某等,担任公司部门经理、组长及业务员。2016年下半年,该公司开始主营澳门五分彩,并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培训。经过公司的培训,业务员、组长、部门经理使用公司以美女形象包装的微信号、QQ号等虚拟身份,通过夜神模拟器等软件定位到全国不同城市,并用漂流瓶、附近的人等方式添加客户,捏造虚假的彩票中奖信息,在骗取客户信任后诱使客户在公司网站上充值投注,跟踪客户的投注情况并上报管理层。同时,利用平台设置,被告人李某将客户充值的资金均转至其私人银行账户中。此外,管理层根据部门经理汇总反馈的客户信息,以设置、修改开奖号码的方式控制开奖结果及以控制提现的方式截留客户账户余额,最终使客户投注失败。20172月至8月,姚某等人以上述方式共计非法获利400万余元。

 

 法院认为,姚某等3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私自开设的网络彩种,采用虚拟身份、虚假的彩票中奖信息诱骗他人充值、投注,通过控制中奖号码及资金提现的方式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过程中,被告人姚某等4人系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冯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予以减轻处罚。根据各被告人实施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法院遂作出上判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家庭总动员制售假药 一家五口分别获刑
上一篇:静待春暖花开时 我院设专门“金库”存复绿金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龙泉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电话:0578-726080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