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龙泉市人民法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公众视角
当前位置:首页 > 龙泉法院 > 新闻中心 > 公众视角
贩卖毒品又制枪 “老村长”一审被判无期
时间:2016-04-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曾经的他当过村长,深受百姓信任;如今的他成了毒贩,深陷牢狱。罪恶的渊源来自于毒品麻痹和自我堕落。4月22日,丽水中院在龙泉对“老村长”吴某某等,5人贩卖毒品案作出宣判,依法判处吴某某、刘某等5人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八年不等刑期,并判处吴某某、刘某2人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人没收财产或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至三万元不等。

吴某某现年39岁,龙泉安仁镇人,因长着一对小眼睛,外号“眯眯鼠”。吴某某早年父母双亡,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未生育子女。在村民的眼中,吴某某老实本分,深受村民信任,2005年还成功当选安仁镇安民村村委会主任。

可惜,吴某某并不珍惜来之不易的村长头衔,在新一任村长竞选落选后,自暴自弃,不仅沾染了赌博恶习导致债台高筑,还开始了吸毒贩毒。2011年9月29日,吴某某因贩毒被龙泉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出狱后的吴某某不知悔改,变本加厉,伙同王某某联系其他毒贩,长期从杭州、萧山等地大量购进冰毒,通过其他下家向龙泉、云和、遂昌等地的吸毒人员出售,并从中获利。通过摸索,吴某某毒品“下线”人数越来越多,贩卖运输的毒品数量越来越大,很快垄断了龙泉市场,成了龙泉大毒枭。

不仅如此,吴某某还是个“枪迷”,经常拆装研究枪支,学习如何制枪。为了掩人耳目,2014年8月以来,吴某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处储物间设立多道防盗门,隔音处理后,作为制枪场所。机床、切割机设备、各类制枪工具,摆满了制枪工作室。一有空闲,吴某某就躲在地下室制枪。2015年2月5日寒夜,吴某某再次来到地下室制枪,调式枪支的声音划破了寂静的夜晚。殊不知此刻他早已被公安机关盯上,民警趴在地下室外的几辆私家车车底,正等待他收工回家。直至凌晨,从地下室出来的吴某某被当场抓获。一同抓获的还有其他吸毒犯毒人员14名,现场收缴病毒380余克,现金5万余元,并缴获两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和多只半成品枪支。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等人明知毒品而叛卖或运输,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贩卖或运输毒品罪,吴某某非法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结合各被告实施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作出以判决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男子交通肇事被判入狱 家人冲击法庭咬伤多名警察
上一篇: 我院审理两起食品安全案件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龙泉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电话:0578-726080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