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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交通肇事被判入狱 家人冲击法庭咬伤多名警察
时间:2016-05-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江龙泉一名男子因交通肇事逃逸,并致人死亡,在龙泉法院宣判。就在审判长敲下法槌作出宣判的一刻,坐在旁听席上的该男子家人突然情绪激动,冲击法庭,企图阻止法警带走男子,并咬伤了多名执法人员。不仅如此,男子的妻女还隐瞒家人撞人事实真相,隐匿罪证。近日,景宁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伪证罪、扰乱法庭秩序罪判处陈某某、方某等七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刑期。

2014年7月18日,方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搭乘妻子、外孙回家,女儿方某则驾驶电动车在前面行驶。后因外孙嫌弃摩托车太颠簸,妻子、外孙换乘女儿电动车后,方某某独自行驶上路。不料途中,方某某将行人刘某某撞飞,造成其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方某某驾车逃逸。

经交警部门排查,方某某有重大嫌疑,并将死者腰部的一小片胶带进行了科学鉴定,证明其来源于方某某的三轮摩托车。种种证据指明,方某某就是这场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但其在庭审中拒不承认。妻子陈某某、女儿方某则多次在公安机关询问时,推翻之前所做证供,谎称案发时陈某某及外孙就搭乘在方某某车上,中途并未换乘车辆,意图帮助隐匿罪证。

一审宣判后,方某某不判决并上诉。2015年7月21日,龙泉法院受丽水中院委托,对该案进行二审宣判。

当法官刚刚宣布维持原判,即判处方某某有期徒刑六年时,方某情绪激动,将身前的话筒砸掉,发泄不满情绪企图挣脱。方某的亲属见状共计20余人迅速向法庭审判区进行冲击,在场维持秩序的民警和法警见状马上进行劝阻。但方某某的妻子陈某某、女儿方某及其亲属不顾劝阻,藐视法庭纪律,强行冲击到审判区。在方某某被法警带至羁押室门口时,陈某某等人又以推搡、挤压等方式继续冲击法庭羁押室,阻扰工作人员将方某某带离。直至方某某被强制带离,陈某某才瘫倒在地。期间,陈某某等人还现场咬伤了4名执法人员。经鉴定,该4人的伤势均构成轻微伤。

法庭审判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赋予审判权的法律行为,也是诉讼程序中最重要环节。在庭审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及旁听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庭纪律,依法表达合理诉求,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严禁任何破坏庭审秩序、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景宁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某、方某等七人聚众哄闹、冲击法庭,严重扰乱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正常秩序,并造成多名司法工作人员受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扰乱法庭秩序罪。同时,陈某某某在方某某交通肇事罪刑事诉讼中,作为证人,隐瞒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并做虚假证明,其行为已构成伪证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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