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无证酒驾遇交警设卡检查,逃跑无果后被交警控制。赵某某见状,为朋友“两肋插刀”,手持玻璃碎片,扬言“你不放过他,我就不放过你”。最终被龙泉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两个月。 2015年1月26日,赵某某、吴某受邀参加朋友的乔迁喜宴,宴席上,两人均喝了很多酒。饭后,赵某某搭乘吴某的车回龙泉市区。当车辆行驶至龙泉市剑川大桥北桥头路段时,两人看见前方有交警在设卡检查,因吴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酒后驾车,故拒不配合交警现场酒精测试,趁交警不备之际,吴某跳出剑川大桥栏杆逃进附近弄堂内,交警紧追过去并控制住了吴某。此时,赵某某看见弄堂口有一家夜宵店,遂向店内老板大声呵斥“刀拿给我,刀拿给我”,因夜宵店老板不肯借菜刀。赵某某迅速冲进弄堂内,发现交警将吴某控制在围墙边,吴某还谎称被交警打了。情绪激动的赵某某听说朋友被打了,立即“挺身而出”,扬言如果交警不放过吴某,其也不会放过交警,并将放在地上的一扇窗户敲碎,捡起刀状玻璃碎片,对着交警肆意挥舞。吴某趁交警不备,立刻翻墙逃离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