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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媳本是一家亲,奈何横刀灌农药
时间:2015-05-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孝敬长辈,尊重公婆本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而,龙泉一儿媳因为琐事与公婆起了争执,还动起了刀,灌起了“乐果”(一种农药),最终“乐果”酿成苦果,该名女子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近日,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龙泉法院一审判决,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四年。

   叶某今年27岁,17岁辍学打工,脾气暴躁,与丈夫育有一子。婚后,叶某与公婆同住,期间时常发生口角2013年7月叶某曾因故意伤害被治安拘留。

2014年10月的一天晚上叶某与儿子、公公、婆婆一起吃晚饭。席间,叶某问其儿子:“上次说我的坏话是谁教你的?”儿子不语。叶某联想到先前听到婆婆骂过她就质问婆婆毛某,但老人家没有承认。叶某越想越气,就与公婆对骂起来吵闹声引了隔壁邻居注意于是大家纷纷串门劝说,双方停止了争吵,公公也回到自己房间准备休息。岂料,邻居走后,叶某与毛某争吵起来,并愈演愈烈。想到以往家庭不和谐的种种事情,内心过激的叶某,萌生了死意,拿了2瓶“乐果”想要自尽。婆婆担心其出事,出手抢夺农药。此时,叶某心中的怒火被彻底点燃了。“要死大家一起死”,叶某一手掐住婆婆毛某的颈部,一手将农药灌向毛某口中。公公刘某闻讯而来,也立马上去抢夺农药瓶。挣扎中,农药瓶倾倒在了毛某的脸部随后,叶某又与刘某扭打在一起。被邻居们劝退后,不甘心的叶某跑到厨房拿了一把生锈的菜刀想砍刘某。寻找刘某未果,叶某举起刀毫不犹豫地向毛某后背砍去,所幸刀被毛某夺了下来。于是,气呼呼的叶某返回房间又拿了一把菜刀站在门口,直到民警抵达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因琐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结合其犯罪的事实、情节、性质、认罪态度,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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