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也是意外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虽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律宣传已经深入人心,但仍有些人认为交警查酒驾是偶尔为之,自己不会那么巧就被碰上,再加上一醉方休等酒文化的影响,一些人把酒后开车不当回事,酒后驾车现象屡禁不止。由于卢某某的一次醉驾,险些酿成交通事故。如今,卢某某一想起这事就懊悔不已。 2013年10月30日晚上8点40分左右,卢某某驾驶小型轿车途经龙泉市环城东路与东茶路路口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刮擦,事故未造成人员受伤。事故调查过程中,民警发现卢某某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将其带至龙泉市人民医院提取了血样。经检验,卢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4mg/100ml,系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另查明,卢某某曾因犯盗窃罪和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刑罚,酌情从重处罚。最终,法院判处被告人卢某某拘役四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九千元。 法官提示:“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应当成为每个人牢记在心的一条准则,珍惜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酒后不可任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