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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诉母求分父亡赔偿金 法有据至亲人和解纷争
时间:2013-04-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75岁的李老太怎么也想不到,4个月前丈夫因交通事故死亡,4个月后亲生儿子一纸诉状告到法庭,要求依法合理分配丈夫的死亡赔偿金。经龙泉法院法官释法明理,李老太终于明白儿子的诉求有法有据,欣然接受了法庭的调解,与儿子、女儿三人就丈夫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达成和解协议。

20121229,李老太的丈夫在一起事故死亡,经当地街道办事处调解,获得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8万元。由于膝下一对儿女均已成家立业,老人家认为付完丧葬等开支后,余款应作为她今后的养老费用,未曾想过与子女分配事宜。

在处理父亲的交通事故时,李老太的儿子陈强(化名)向律师咨询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及赔偿款分配等法律规定,了解到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而是死者因他人致害而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58万元赔偿款除去母亲的生活费和父亲的丧葬费之外,余款50万元应由他和母亲李老太、妹妹陈红(化名)三人均分。只是念及父亲刚刚去世,陈强一时难以向母亲开口要钱。

老伴在世时,两位老人一直与儿子一起生活。老伴过世后,李老太非常伤心,经常以泪洗面。为避免母亲触景伤情,陈强打电话让妹妹把母亲接到她家住个几天,改善一下心情。但李老太在女儿家一住就是几个月,而且没有回家的意思。

眼见母亲只字未提父亲死亡赔偿金分配问题,情急之下,陈强频频打电话,让母亲尽早回家把这笔钱分下去。但李老太坚持认为,丈夫死了,自己年迈且无劳动能力和固定收入,这笔钱应由自己支配使用,等自己过世后,余下来的钱再由儿女进行分配,一直不同意分。为此,母子俩多次发生争吵,陈强开始担心母亲与自己吵僵后会将所有赔偿金都留给妹妹。

在多次催促无果后,陈强于201348日将母亲和妹妹告上了法庭,要求分割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同时建议法庭以亲情为重主持调解,合理妥善解决纠纷。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起发生在家庭内部的纠纷有调解的余地,第二天便召集当事人协商,反复做三方的思想工作。

经法官耐心解释相关法律依据、安抚当事人情绪,李老太逐渐意识到,儿子的诉求的确合法合理;陈强和陈红在明白自己对父亲死亡赔偿金享有权利的同时,负有赡养母亲的义务,一致同意将依法享有的部分款项作为支付给母亲的赡养费。

最终,陈强与母亲及妹妹达成和解协议,李老太保管的50万元死亡赔偿金由三人均分,每人各得166666元,李老太一次性支付给儿女二人各10万元,陈强、陈红各剩余的66666元留给母亲作为今后的赡养费。

调解协议送达后,李老太及时交付了款项。三个至亲之人消除了隔阂,同时表示借此修复母子、兄妹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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