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转账,特别是网上银行转账不受时间、空间限制,即除去了现金交易的风险,又省去到银行排队等候的烦恼。随着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这一金融业务在给我们带来便捷的同时,也会因操作失误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福建省的张某想通过网上银行,把一笔6万余元的货款汇给义乌市的李甲。因之前与龙泉市的李乙有过网上银行转账经历,电脑里留下过李乙的银行账号,张某在点击鼠标时误将款项汇入了李乙的农行账户。李甲追讨货款时,张某才发现汇错了款。镇定之后,张某拨通了李乙的电话,并进行了录音。电话中,李乙承认收到了该笔汇款,但对何时归还不置可否。 多次催讨无果后,张某到龙泉市人民法院状告李乙不当得利,要求法院判令其归还,同时还申请法院冻结了李乙的农行账户。最终,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错汇的钱款得以物归原主。但因一时疏忽,张某不仅承担了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不必要的损失,而且浪费了大量精力,教训非常深刻。 类似的案件,龙泉市人民法院近期还受理过两起,一起错误汇款发生在银行柜台,涉案金额20万元;另一起也是因电脑输入不当导致2万余元误入他人账户。经法官调解,这两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害的人。”虽然上述三起案件原告的合法权益都得到了相应保障,但纠纷已经产生,损失难以避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