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四川籍母子合伙,在龙泉市以色诱方式扒窃老年人身上现金。日前,龙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这对母子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2年5月,60后母亲蒋某与90后儿子杨某来到龙泉市,感到打工挣钱吃力且收入不高。母亲提议效仿一对同乡人,从贪恋女色的老年人身上“搞钱”。儿子起初不同意,但在母亲的劝说下参与了“色诱赚钱行动”。 2012年8月16日早晨,母子二人驾乘一辆摩托车在龙泉市新华街溜达,发现独自散步的刘姓老人符合作案目标。按事先分工,母亲走到老人身边与其搭讪,儿子则迅速将摩托车停在街道另一侧接应。在女子的言语挑逗和身体接触中,刘老汉掉进了温柔的陷阱,放在裤兜里的700元现金被悉数掏走。得手后,母子二人驾乘摩托车逃离了现场。 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蒋某、杨某二人拘役,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