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人大的监督,推进公检法司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根据省、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对深化司法监督工作的统一部署,以及《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司(执)法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司法监督的有关内容和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公布如下,请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及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市人大常委会。 一、主要内容 (一)深化司法监督主要内容 重点监督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司(执)法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司(执)法,防范冤假错案情况。主要内容包括: 1.规范司(执)法情况,特别是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和其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取证问题; 2.严格司(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程序办理案件,特别是办理关系案、人情案,徇私枉法等问题; 3.廉洁司(执)法情况,即是否存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权钱权色交易和其他违反纪律等问题。 二、反映情况、提交意见的时间、方式 公告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人大法工委反映公检法司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上述方面存在的有关问题。同时在龙泉市人大网站设立“龙泉市人大司法监督”专门电子信箱。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反对借机诬陷诽谤。提倡反映人署报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受理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30日。 联系人:龙泉市人大法工委 钟建友 联系电话:7262158 传真:7262162 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