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龙泉市人民法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综合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龙泉法院 > 审判流程 > 综合公告
浙江群舟阀门有限公司破产案债权申报公告
时间:2015-02-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5)丽龙破字第1-1

本院根据黄董芳的申请于201522裁定受理浙江群舟阀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523指定浙江万申佳(龙泉)律师事务所为浙江群舟阀门有限公司管理人,浙江群舟阀门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15424日前,向浙江群舟阀门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龙泉市龙翔路翔宇楼403室;邮政编码:323700;联系电话:7122215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深化司法监督公告
上一篇: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对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的公告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龙泉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电话:0578-726080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