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法院的监督工作,推进法官队伍建设,促进法官依法办案、公正司法,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市人民法院法官开展履职评议。为扎实做好履职评议工作,现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一、评议对象 按照随机抽签,确定下列5位法官为被评议对象: 1、王伟,男,1973年11月出生,大学学历,龙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2、廖水平,男,1974年2月出生,大学学历,龙泉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3、万莉莉,女,1983年12月出生,大学学历,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审判员; 4、许志军,男,1962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龙泉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审判员; 5、蒋陈丽,女,1987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龙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审判员。 二、评议重点 被评议法官自2012年以来各方面履职情况,包括政治和业务素质、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等情况。 三、公告时间和方法 公示期从2015年9月25日至2015年10月24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龙泉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受理部门:龙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联系电话:7262158 地址:龙泉市政府大楼6楼 邮编:323700 龙泉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9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