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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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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拍卖龙泉市剑池路252号房产一套(含柴间一间)公告
时间:2014-12-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121710时至2014121810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06,户名: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泉市剑池路252号房产一套(含柴间一间)。证载房屋建筑面积为126.14平方米,层次:1F/5F,房屋权证号:龙房权证龙泉市字001010871号、001010872号;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5.16平方米,土地权证号:浙龙国用(2008)第1807号,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74年9月23日。房屋结构:混合结构,三室一厅一厨二卫一阳台,采光、通风条件一般,普通装修,入户防盗门,水、电、通讯等配套齐全。

起拍价:68万元,评估价:73.43万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龙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2月16日17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一切税(含应补交土地出让金)、费及其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4年12月16日前与龙泉市人民法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2月24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泉市支行 账号:1210 2510 2920 0000 30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bs.taobao.com/catalog/thread/15796010-259586204.htm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8-7260685 (项警官)

承办法官:0578-7260860 (陆警官)

监督电话:0578-7260810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网址:http://lq.zjlscourt.com/

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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