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执行流程,提高查控效率,提升办案质效,今年以来,龙泉市法院实行集中查控模式,效果良好。
以往,所有执行查控工作由具体承办人负责,查控效率不高。成立“1名执行人员+2名辅助人员”的专职查控组后,由查控组全权负责案件信息审核、发起线上网络财产查控和线下房产、土地、车辆查控等工作。对财产信息有反馈的,查控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可执行的财产采取冻结、查封等控制措施,对查询到的外地财产当日即委托外地法院协助控制,有效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杜绝流程节点超期,缩短办案时限。今年以来,该院共集中查询案件1712件,冻结3642次,查封不动产202处,查封车辆268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