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被执行人叶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申请人毛某借款1万元,后无力还款便外出躲避债务。2011年毛某将叶某诉至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申请了强制执行。由于叶某去向不明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程序终结。
2013年“失信者黑名单”制度实施后,被执行人叶某也被列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6年5月,叶某欲乘坐飞机时却被告知其在失信黑名单之列不能购买机票,这才认识到失信的后果,消失多年的叶某立即联系了申请人要求还款,并恳请法院尽快将其从黑名单中撤销。
5月16日,叶某委托朋友到法院付清了所有本金及利息、诉讼费、执行费,该案顺利执结。履行完毕当天,承办人便将被执行人叶某从失信名单中屏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