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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泉法院民商事及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稿
时间:2020-12-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还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与影响力。近年来,我院充分开展巡回审判建设工作,积极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从而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龙泉法院巡回审判工作主要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民商事巡回审判工作,二是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

 

一、关于民商事巡回审判工作

 

2019年,我院民商事案件适用巡回审判84件,2020年民商事案件适用巡回审判79件,在全市法院考核中名列前茅。巡回审判是扩大法院司法公信力和辐射民商事司法服务的重要方式,近年来,龙泉法院一直致力于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

 

(一)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建设。专门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关于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巡回审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好抓实。强化巡回审判工作与诉源治理工作相融合、相衔接,出台《关于建立巡回审判联络工作实施规定(试行)》文件,与基层综治中心、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

 

(二)强化巡回审判服务方式。一是丰富巡回审判方式。主要通过就地开庭、现场调解、就地普法等形式进行开展。今年就地开庭11件,就地调解56件,就地普法6件,就地接访1件,其他5件。同时定期到乡镇街道,有案办案、无案讲法,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观念,强化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二是邀请调解员调解,缓解社会矛盾。通过邀请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基层组织负责人、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综合运用法律、道德伦理和乡风民俗,尽可能促使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三是积极深入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基层组织所在地。特别是对处于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身体不便无法出庭的人群,要积极排查,主动适用,积极贯彻“便于群众诉讼、便于法院办案”的两便原则和“面向农村、面向群众、面向基层”的三个面向原则。

 

(三)加强巡回审判亮点输出。邀请政协委员、仲裁院仲裁员、各业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代表参与座谈会,向其介绍法院司法便民的诉讼服务措施及巡回审判亮点工作,听取各代表意见,并争取各界人士对巡回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 关于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

 

近年来,龙泉法院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重”的理念,深耕“5G绿境”特色品牌,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连续2年在全市法院考核中名列第一,为服务保障美丽龙泉建设展现了应有的司法担当。其中的巡回审判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一)建立覆盖面更广的网格式巡回审判点。一是实现4A级景区巡回审判点全覆盖。积极沟通联络旅游相关部门,于2018年在龙泉山旅游度假区(凤阳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宝溪乡景区、青瓷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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