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上午,龙泉法院召开巡回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民商事及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巡回审判典型案例。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等30余人参加。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能就地解决纠纷、方便当事人诉讼,还能进一步提高司法公信力与影响力。近年来,法院一直致力用群众听得懂、看得见、信得过、靠得住的方式开展巡回审判工作,积极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更好地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社会。 发布会上,龙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伟介绍了民商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情况。 民商事巡回审判工作情况 2019年,我院民商事案件适用巡回审判84件,2020年民商事案件适用巡回审判79件,在全市法院考核中名列前茅。 民商事巡回审判工作怎么做的? 完善巡回审判制度建设 专门成立巡回审判工作领导小组,并出台《关于巡回审判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把巡回审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扎进抓好抓实。强化巡回审判工作与诉源治理工作相融合、相衔接,出台《关于建立巡回审判联络工作实施规定(试行)》文件,与基层综治中心、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组织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 邀请政协委员、仲裁院仲裁员、各业人民调解委员调解员、律师、法律工作者等代表参与座谈会,向其介绍法院司法便民的诉讼服务措施及巡回审判亮点工作,听取各代表意见,并争取各界人士对巡回审判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 秉承“保护优先、修复为重”的理念,深耕“5G绿境”特色品牌,创新开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为服务保障美丽龙泉建设展现了应有的司法担当。 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 如何推进的? 发挥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的作用与功效。运用巡回审判车,对相关案件深入水源地、重点林区等事发地及周边区域开展巡回审判,通过庭前法律宣讲、庭中以案说法、庭后普法答疑的形式,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办理出了一批影响深、效果好的典型案例。 借力巡回审判助力国家公园建设。立足于维护好龙泉优质的生态环境,着重助力国家公园建设,在龙泉山旅游度假区(凤阳山)巡回审判点的基础上,联合相关部门在凤阳山国家自然保护区设立生态保护联络站,推动建立符合区域特点的“国家公园”审判工作体系。今年6月在凤阳山管理处百山祖国家公园宣教中心成立“5G绿境”生态司法宣教基地,努力建设成为我市具有标志性的可视化宣教场所。 发布典型案例 案例一:原告周某与被告林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被告林某、李某系夫妻关系。2014年12月25日、2015年1月5日,被告林某因收购木耳需要两次向原告周某借款各50000元,共计100000元,并向原告周某出具借条两份,未约定借款期限及利息。借款当日,原告周某以现金方式支付被告共计100000元。2017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林某总共还款5000元,其中2018年12月31日,被告李某还款1000元,事后在还款记录上签字。之后两被告未再归还借款,遂涉诉。 【裁判结果】 龙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周某与被告林某之间的借贷关系事实清楚,被告应归还借款本金95000元,并支付利息。被告李某在借款时虽未在场,也未在借条上签字,但其之后向原告归还了部分款项,可以视为其与被告林某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且案涉借款用于家庭经营即收购木耳,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被告李某应对上述借款承担共同还款的责任。 【典型意义】 该案虽是简单的民间借贷纠纷,但却展现了司法服务的柔情。一被告因长期卧病在床行动不便难以到庭参加庭审,承办法官在了解实情后联系原告、被告当事人,在征询双方意见后,决定将法庭搬进被告家里。开庭当日,审判员、原告、被告围坐在小桌子旁进行开庭,被告所在村的村长、书记及村民在一旁旁听。承办法官引导当事人有序进行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程序,整个流程不超半个小时。 开展巡回审判工作为交通不便等偏远地区、行动不便当事人带来极大便利,切实保障其诉讼权益,同时通过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接地普法、就地接访等,以案件审理为契机就地释法明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治宣传效果,深受群众好评。 案例二:原告龙泉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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