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夏之交,草木蔓发,风干物燥,素来是森林火灾的高发季节。为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有效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当天,龙泉法院把一起春季发生的失火案庭审现场搬到素有“浙江巴马”之称的案发地兰巨乡仙仁村,由龙泉法院院长叶爱英担任审判长,并通过龙泉法检两长同庭履职的方式,将庭审变为“普法课堂”,推动生态司法理念在村组落地生根。
为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最大化,龙泉法院在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基础上,创新“行为式”生态修复措施,向被告人发出“护山令”,责令其在缓刑考验期内通过参与复绿植树、开展环保宣传、定期巡山护林、检举环境破坏行为等形式,履行森林保护义务,修复受损环境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