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泉法院,83岁的周大爷终于拿到了等了10多年的4000元钱。虽然不是被告叶某亲自还钱,而是他的哥哥代为还款,但对于周大爷来说,“拿到这笔钱,可以好好过个年了”。他把钱紧紧地揣在兜里,再三向法官、陪审员们道谢。 周大爷是龙泉锦溪镇肖庄村人,常年住在乡下。2007年11月,叶某向周大爷借款。出于信任,周大爷把当时仅有的4000元钱都借给了叶某。此后,叶某便不见踪影。周大爷多方打听,才知道叶某欠了很多债,去外地躲债了。周大爷想着,叶某总有一天会回来。一等就是11年,叶某仍然没有消息。无奈之下,周大爷将叶某起诉到法院。因无法找寻叶某下落,法官只能将案件公告送达后审理。开庭那天,周大爷因年事已高,迷了路,几经周转才找到法院,却已经错过了庭审。 承办法官得知情况,与合议庭成员商量后决定,本案不按撤诉处理,另行排期开庭,并在被告叶某的村里再次张贴送达公告。 这一次,叶某所在村的村主任将情况告诉了叶某的哥哥叶某松。叶某松常年在市区打工,很少回老家,得知83岁老人因为弟弟欠款奔波着打官司,于心不忍。于是,他主动打电话给法官,说愿意替弟弟偿还这笔欠款。 约定好时间,来到法院,将4000元现金交到周大爷手中,“对不起,老人家,我替弟弟给您道歉了!”叶某松握着周大爷的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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