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曾经租住过房间的钥匙,轻松偷走现租客的财物,两次典当赃物又将赎回。近日,龙泉法院审结了该起奇葩盗窃案件。最终,龙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叶某某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 叶某某,现年33岁,龙泉人,曾两度因吸食毒品被公安局行政拘留。2014年夏天,叶某某与其表弟在市区出租了一处住房。半年后,两人搬离了出租房,可叶某某扔留了一把出租房的钥匙。 2015年的6月份的某天,叶某某因吸食毒品后产生幻觉,用昔日租住房子的钥匙打开位于城东三路一户的房门,盗走了放置于房间内的电脑、显示器、手机、手表各一件后,还不忘关好房门离去。事发当晚,叶某某拎着装有电脑、显示器的行李包到龙泉某寄售行准备兑换现金,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店主最终以1300元人民币的价格与叶某某成交,并完成了信息登记手续。不料,过了三四天,叶某某又一次来到该寄售行,将几天前典当的赃物赎回。几天之后,叶某某因吸毒资金紧张,再一次将该物品以1300的价格典当给原寄售行。在公安机关询问时,叶某某道出了多次赎回赃物的原因,他一直后悔偷窃了财物,还想着还回失主。无奈囊中羞涩,只好作罢。 “我现在已经不吸毒了,还在厂里找了一份工作,每天工作12小时,我想好好做人,希望对我从轻处理”,叶某某对公安机关说。如今,叶某某将面临四个月的拘役,希望真如他所说,已经改过自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