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花儿一样的年纪,本应享受着生活中的美好,但女孩李某某却因为“毒品”让自己沉浸在难以自拔的漩涡里,毁了青春,也毁了健康。近日,龙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两年轻人相互容留对方吸毒的案件,他们因此分别获刑一年和十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和五千元。 李某某长相清秀,在龙泉一家KTV里上班。为了寻求刺激,李某某常常会自制冰壶,吸食冰毒。 2014年11月初的一天,李某某在KTV里认识了一个80后小伙张某某,并互相加了微信,两人相谈甚欢。得知两人有共同吸毒的“爱好”,第二天凌晨,李某某就邀请张某某到自己的市公园路某出租屋内,利用自制冰壶,吸食冰毒。 没过几天,为了”回礼”,张某某购买了冰毒,制作了吸毒工具,又邀请李某某来到某宾馆房间内,再次吸毒。 一来二去,两人相互邀请对方,到自己的住处吸毒。据检察机关指控,李某某和张某某两人仅一个月就聚在一起吸毒7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张某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两次以上,其行为均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结合其性质和犯罪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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