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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总声称地沟油检验都“达标”
时间:2013-09-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江苏连云港特大新型地沟油案庭审直击

93日下午3点,江苏省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下称康润公司)新型特大跨省产销地沟油案的庭审,在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历时两天结束,16名被告人被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整个庭审下来,记者注意到,被告人制贩地沟油形成完整产业链,其渗透之深、危害之大令人忧虑。康润公司的老总、被告人王成奎声称地沟油全部检验合格

地沟油生产商曾通过国际质量认证体系

本案92上午930分开庭。当主犯、康润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成奎在法警的押解下进入法庭,看到庭审现场连走廊都站满了旁听的人,王成奎下意识地挡住了脸,低声说了句:怎么会有这么多人?

让王成奎和他的同伙们无法面对的,不仅是现场的气氛,还有公诉人的举证。

据公诉人指控,20111月至20123月期间,被告人王成奎等16人,非法收购鸡毛油、鸭毛油等材料,在东海县加工成成品油,销往当地一些个体粮油店以及安徽、四川、北京等地117家大中型食用油、食品加工企业,涉案价值达6000多万元。

记者获悉,康润公司是专业从事动物油脂、骨汤、骨油深加工的高科技食品企业,成立于1992年。值得一提的是,这家公司还曾通过ISO9001:2000国际质量认证体系。

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57岁的王成奎最先到庭受审。他开始表现得神志模糊,对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的询问,既听不懂,也答非所问,有时甚至爆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案外话。不过在此后的供词中,王成奎称开始他们的原料主要来自山东临沭的多个企业,后来觉得成本高,转而向一些私人收购。

食用油、饲料用油用同一生产线

康润公司副总李树圣在庭上则称,公司早就取得了食用油以及饲料用油生产许可证和卫生许可证。但他此后承认两种油的生产线并未分开,他说:两种油的加工工艺都是一模一样的,只是精度要求不同,所以没有固定的生产线,根据订单来生产。李树圣说,公司生产的部分食用油,一般是从正规厂家购买的原料,只有部分是用小作坊的地沟油为原料炼制的。而对正规原料和小作坊地沟油原料的比例,他承认差不多一半对一半。去年3月份的时候他看到媒体有关新型地沟油的报道后,知道自己公司生产的食用油正是国家禁止的新型地沟油,于是跟王成奎商量不再生产,后来有供货商给他打电话问是否需要进货时,被他拒绝。

现场曾向康润公司供应原料的多位供货商却否认了被告人的说法。他们均称自己在与康润公司进行交易的时候,王成奎以及李树圣向他们出示的是生产动物饲料油的许可证,而并不是生产食用油的许可证,他们在事发前一直以为康润公司只是生产动物饲料油,而根本不知道该公司还生产食用油。而来自山东的供货商刘某在法庭上明确表示,他供给康润公司的鸭油,是从宰鸭厂弄来的下脚料以及鸭毛等炼制,是不能作为食用油原料的。

为躲避监管用员工私人账户交易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为了躲避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也为了逃避日后的法律惩处,康润公司曾通过两名公司普通员工的私人账户进行交易。其中一名刘姓员工的私人银行账户,仅从201111月至20122月,就与山东临沂一名姓蔡的商户交易22次,总金额达400余万元。由于多数地沟油生产商是遍及各地的家庭黑作坊,生产条件脏、乱、差,生产规模小、地域分散,且多隐藏在偏远农村或者城市郊区,有的还只在晚上生产并为康润公司供货,因此极具隐蔽性,政府有关部门难以有效对其监管和打击。为了掩盖生产地沟油的犯罪事实,在销售的过程中,康润公司还应客户要求向客户提供QS生产许可证、外检报告、出产检验报告等证书。客户要什么证明,我们就提供什么证明。康润公司一名员工说。

庭审中,鉴于地沟油的生产与销售数量直接影响到量刑的幅度,李树圣及其辩护人提出,检察机关指控公司生产销售的新型地沟油总额有6000多万元,里面还应该包括了不属于地沟油的动物饲料油、从正规厂家进货生产的正规食用油,这些账上都有记载,应该把这部分从中扒掉,来计算涉案总额。记者了解到,公诉机关指控江苏康润公司生产销售的新型地沟油总额,依据的是对该公司往来生产销售账目的审计。

法律适用依据成辩论焦点

在为期两天的庭审辩论过程中,控辩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有两个,一是康润公司所用的动物原料是不是废弃原料,生产出的食用油是否认定为地沟油。辩方律师认为,该公司收购的动物肌体仅仅是物理形状发生了变化,但是它仍然是有使用价值的,绝不是废物。二是在适用法律和量刑上,由于案件发生的时间在20111月至20123月,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于今年54日才正式实施,如果依据原来的相关法律来判决,在量刑上可能相对会轻一些,但是如果依据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来判决,处罚措施就会非常严格。辩方律师认为,有新规定出台,应当本着从轻从旧的原则处理。

该案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张伟告诉记者,因数额巨大,案情复杂,被告人人数众多,法庭将择日依法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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