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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中发帖骂原告 道歉后仍被处罚款
时间:2013-07-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本报讯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审理中,被告张进与原告余萍因为返还彩礼问题不能达成一致,被告就在网络上发帖辱骂原告,妨害了民事诉讼。近日,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对被告处以罚款1000元。

今年627日,法院就原告余萍诉被告张进离婚一案组织庭前调解,因彩礼返还数额争执不下,最终无果。71,原告余萍向法院反映被告于630晚在网上发帖,辱骂原告是骗子做鸡,使原告名誉受损,精神上遭受极大的压力,甚至产生轻生念头。承办法官立即通知被告到庭,被告对此矢口否认。承办法官就该行为的法律后果对被告进行了严肃教育,并告知将彻底调查此事。

72日,被告张进主动到庭坦白发帖事实,承认系一时冲动在网上发帖辱骂了原告。经过法制教育,张进表示接受处罚,同时出具致歉信请法院转交原告。74,原、被告就离婚及彩礼返还等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结案。法院鉴于被告张进有实际悔过行动,遂作出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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