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还能想起《卢浮宫魅影》电影故事情节的读者,都还心有余悸,深夜里那伸出的黑手,和一双凝视你的眼睛,让人毛骨悚然。龙泉的赵女士却在真实的生活中遭遇到了魅影神偷,至今想起时心还会颤抖。 犯罪人叶某,职业游民,身份农民,年龄45岁,从1980年开始扒窃、盗窃、故意伤害、流氓等犯罪活动,行踪混迹浙江范围,曾经被劳动教养6年,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人生有近1/2的时间在监狱渡过,可以说是不思悔改,犯罪思想顽固。 在刑满释放刚好一年后,犯意再起。2010年10月7日23时许,被告人叶某窜至龙泉市某街道17号二楼,翻窗进入被害人赵某某家客厅,后走到其卧室,见赵某某正在睡觉,遂将床头一女式手提包(内有若干证件)拿起准备离开。被害人赵某某惊醒发现后大叫有小偷,并与被告人叶某纠缠争夺女式手提包。赵某某丈夫听到呼叫声后,赶到一楼铁门处将被告人叶某制服,拿回女式手提包并报警。 2010年10月8日,龙泉市公安局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将叶某刑事拘留,同年10月19日被逮捕。据此,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叶某的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依法向龙泉法院提起公诉。2011年3月17日,龙泉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以翻窗方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因被害人及时发现并反抗,虽未偷盗任何物品,但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且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