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响应保护和发展主题,在落实国家公园“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品牌引领”四大任务中充分发挥司法力量。12月27日,龙泉法院在凤阳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百山祖国家公园核心区)入口处的兰巨乡,挂牌成立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生态“共享法庭”,持续深化环资审判职能作用及数字法治建设,构建完善“四治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助力百山祖国家公园打造成全面展示丽水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的重要窗口。 揭牌仪式上,龙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爱英,丽水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程建勇共同为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生态“共享法庭”揭牌。龙泉市兰巨乡人民政府、钱江源-百山祖国家公园保护中心负责人,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出席仪式。 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生态“共享法庭”,将“共享法庭”的数字智能与绿色司法服务巧妙融合,实现环境资源矛盾纠纷在线化解、生态修复责任协同跟踪、环境保护多方位宣传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可感、更加可触的司法体验,为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揭牌仪式后,龙泉法院还充分发挥“共享法庭”法治教育阵地作用,在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生态“共享法庭”、龙泉19个乡镇(街道)各“共享法庭”、中国庭审公开网以及“丽水法院”抖音直播间,同步直播一起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滥伐的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庭审。通过“一根网线、一块屏”,开设“法治云课堂”,将法治宣传效果辐射至所有村镇,营造人人参与、人人保护的环境保护法治氛围。参会人员在百山祖国家公园(龙泉)生态“共享法庭”观看庭审直播。 课后,他们说…… 兰巨乡大巨村支部书记:余刊年: 这是一场非常有教育意义的环保法治课。在我们农村,还有很多人觉得偷偷砍几棵树没什么关系。今天,我们组织村民在“家门口”的生态“共享法庭”观摩案件庭审,达到的教育效果比我们村干部苦口婆心的宣传好很多,让村民切身感受到不能乱砍滥伐,真正提高了村民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希望法院以后多组织类似的活动。 兰巨乡大巨村村民 :蒋卫民: 今天,我在乡里的“共享法庭”内线上旁听了一起滥伐林木案件的庭审,使我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我觉得这种普法方式很好,用我们身边的真实发生的案例,警示我们破坏生态要承担法律后果,相信以后通过生态“共享法庭”的普法活动,我们的环保意识、法治意识会不断提高。 龙渊街道二村村民 :李根富: 观看完这起庭审,我学到了很多。原来以为砍些木材没有什么大不了,现在意识到,滥伐林木不仅会破坏环境资源,还是违法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惩处。回去之后,我也要把今天学习到的法律知识告诉亲戚朋友,防止他们犯错误。 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