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月28日上午,我院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村干部贪污受贿刑事案件。市纪委组织各乡镇街道、部分行政村党员干部100余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 今年以来,市纪委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先后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1起,17名村“两委”和村监会主要干部因贪污、受贿或挪用集体资金被立案调查,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的同时,市纪委深入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腐败案件庭审是廉政教育的重要形式。 站在被告席上八人中有六人是西街街道下樟村两委干部。检察机关指控,八名被告人在协助政府管理、审核国有项目资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冒领国家资金,犯罪数额分别为41.8879万元、38.1775万元、27.9559万元、11.251万元、11.6455万元、11.6455万元、10.1455万元、8.981万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二人还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贿赂3万元、1.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八名被告人各自陈述了犯罪经过,对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放松思想警惕,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表示深深忏悔。 参加旁听的乡村两级干部纷纷感慨,处于最基层的村干部也要慎用手中的权力,小官不贪应该成为村“两委”干部干事创业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