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下午,在丽水中院指导下,龙泉、青田、松阳、景宁四家法院车辆预警系统区域协作上线仪式在龙泉法院举行。 丽水中院执行实施处处长傅皖,龙泉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新宇,龙泉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徐科敏出席,龙泉、青田、松阳、景宁法院执行局负责人及数字化专班人员参加。 龙泉、青田、松阳、景宁山水相连,联系紧密,车辆和群众来往频繁,跨区域送达、财产查控和异地布控车辆等成为执行办案的常态,四县(市)法院建立车辆预警系统跨区域协作机制,既是执行工作的迫切需求,也是提升人民群众司法公正感受度的司法需要。 龙泉法院执行局局长吴晖简要讲解了车辆预警系统的建设背景、系统架构和主要成效。据悉,自系统于2022年4月在龙泉上线以来,共扣押车辆73辆,同比上升152%。通过车辆扣押查找到被执行人68人,促成履行案件85件,共计执行到位金额543.22万元,有效提高被执行人资产处置率,切实解决“人难找、物难查”难题。 徐科敏介绍了车辆预警系统跨区域协作内容,并建议四地法院要充分发挥该系统在异地车辆当地预警、当地扣押、当地处置等方面的功能作用,打造跨区域车辆处置一件事,共同促进跨域执行质效提升。 吴新宇表示,开展跨区域车辆预警系统执行协作,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事项、破解机动车执行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推进机动车执行领域数字化改革、积极探索与各协助单位间的合作和区域内联动新机制的必然要求。 该项协作机制是贯彻市中院“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工程”中裁判兑现维度的有效途径,是落实“司法信用+社会治理”数字化工作体系中增强执行刚性的有为做法,是提升人民法院“查人找物”效能的有效举措。四地法院开展车辆预警系统区域协作,必将深化四地法院多层次、全方位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