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龙泉法院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生态环境分局及查田镇人民政府设立地下水资源司法保护实践基地。通过发挥基地的“法治教育、生态修复、志愿服务”等功能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绿色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同时,依托实践基地,守护“丽水山泉”水源地-青坑底村及周边补给区的良好生态环境,努力实现法治营商环境再优化,护航我市水经济、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林雄,龙泉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金伟君,龙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叶爱英,龙泉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雅丽,丽水市生态环境局龙泉分局党组书记、局长胡盛锋,龙泉市查田镇党委书记彭小军,龙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森警大队大队长季伟明等出席活动。 其间,参加揭牌仪式的领导走访了龙泉万物生长水业有限公司,参观“丽水山泉”生产线,了解“丽水山泉”品牌文化。参与人员进行现场普法,以发放宣传手册、播放治水视频等形式,营造珍惜水、节约水、爱护水的良好氛围,共同守护“地下动脉”。 此前,公检法环四家单位已联合出台《龙泉市地下水资源协同保护机制(试行)》,围绕地下水污染风险共化机制、“水经济”产业司法保障机制、地下水保护法治宣传联动等七大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地下水保护的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