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8日,杭新景高速建德市境内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我院民二庭干警路过时迅速出手相助,受到了过往群众的高度赞扬。 当日下午,我院民二庭副庭长吴孝森、办案人员林晓鹏等人前往杭州出差。13时30分左右,当车辆行驶至杭新景高速杭州方向过乾潭出口约2.5公里处时,看到一起小轿车追尾大货车的严重交通事故,小轿车严重受损,车内仅司机一人,卡在驾驶座无法动弹,因受惊吓、失血过多,意识恍惚。 吴孝森等人立即停车,打开警灯,在第一时间用灭火器对事故车辆作防火处理,合力将司机救出,并扶至法院警车上做了伤口应急包扎,同时拨打报警电话。 由于事故地点处于交通要道,过往车辆较多,为避免伤员二次事故,我院干警随即在事故现场后方放置三角警示牌,并根据当地警方指令,在原地等待救援,组织现场群众保护伤员和现场,待救援人员赶到后,再将受伤司机转移至救护车,一行人才继续赶路。 发现事故现场后,过往车辆纷纷减速慢行,司乘人员向危急时刻救人的法院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