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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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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纠纷案开庭送达公告(受送达人:金燕、金军伟)
时间:2016-06-1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6)浙1181民初857

 

金燕、金军伟:

 

本院受理原告胡建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裁判文书上网查询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跟踪卡、外网查询告知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诉讼诚信告知书、诉讼信息交流平台告知书、(2016)浙1181民初857号民事裁定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决定于20169293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6年6月14

 

承办部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民二庭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
 编:323700
联 系 人:张巍华
联系电话:0578-726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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