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法院2016年第一季度离婚纠纷案件统计分析
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在当今社会中,离婚案件审判工作面临更多更复杂的问题,这将直接影响家庭与社会的稳定。历年来,离婚诉讼约占民事案件的一半以上,由此可见该类案件在民事审判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本文将对本院2016年第一季度的离婚案件进行统计分析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对于婚姻质量、感情需求和爱情期望也有所上升,以前觉得能凑合的,现在却无法将就了,离婚现象随之普遍。 表一:2014年至2016年第一季度离婚案件统计表 年度 | 民事案件收案 | 婚姻家庭 继承纠纷 | 离婚案件 | 2014年 | 463 | 270 | 252 | 2015年 | 750 | 286 | 256 | 2016年一季度 | 191 | 91 | 86 | 合计 | 1404 | 647 | 595 |
2014年至2016年第一季度,我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1404件,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647件,其中离婚案件595件,在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中占比91.96%,在全部案件中占比42.38%。可见,离婚案件在民事案件中占据着主要的地位。 二、离婚案件的原因及特点 诉讼离婚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有些离婚案件也是多因一果,即使在法院诉讼,有些当事人仍然隐瞒离婚的真正原因。根据本院受理的离婚案件进行总结,离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家庭暴力。这一类案件中受害方往往是女方,男方文化素质不高,动辄打骂妻子是导致离婚的直接原因。在本院所受理的农村妇女起诉离婚的案件中,许多家庭存在家庭暴力,绝大多数为丈夫对妻子施暴。大部分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后,首先采取的态度是容忍和原谅,只有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才提出离婚;但因为法律意识淡薄、诉讼能力薄弱,大多数受害者都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异地打工导致感情破裂。一方长期在外打工,难以照顾家庭,感情交流产生障碍。有的外出打工的原因甚至是夫妻间因琐事发生争吵,一方一气之下而外出打工,之后双方又没有冷静理性的处理,更加加剧了情感的生疏。另外一方长期外出打工接受了一些新事物,观念发生改变,导致夫妻间的差异变大,且长期分居两地易发生婚外情,以致夫妻感情日趋淡薄,最终导致离婚。 3、一方当事人具有赌博等不良习性。一些人文化素质不高,身边生活环境影响和业余生活的枯燥等多种原因导致有些人选择甚至沉溺于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中,其中为数不多的女性也沉溺于麻将、纸牌等不良娱乐方式中,筹码越来越大,有的甚至输掉折子、房子,夫妻矛盾随之而生。 4、婚姻基础薄弱。部分年轻人婚前不注重感情培养,双方了解不够,对婚姻态度不慎重,“闪电式”的草率结婚,婚后对配偶和家庭缺乏责任心,在婚后的相处中出现许多摩擦和不可调和的矛盾,以致婚姻难以维持。这些人当中,有些是在父母催婚的压力之下相亲结婚的,有些则是为了村里分配补偿款的时候能多一个份额而匆匆结婚。 5、风俗习惯差异巨大。近几年,涉外离婚案件增多,2014年至今受理此类离婚案件共22件,其中2016年第一季度即受理了9件。该类案件多为认识时间短,无子女,一方无法适应异国生活而回国导致婚姻关系难以维持。 三、离婚案件审判过程中的特点及问题 表二:离婚案件审结对比度
年 度 | 结案 | 在已结案件中 | 判决 | 调解 | 撤诉以及 按撤诉处理 | 移送 | 2014年 | 252 | 131 | 85 | 35 | 1 | 2015年 | 249 | 144 | 54 | 50 | 1 | 2016年一季度 | 39 | 21 | 7 | 10 | 1 |
1、统计显示,离婚案件还是以判决结案为主,其次是调解结案。而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当事人和好的数量寥寥无几。其中很重要的原因是许多当事人对待婚姻态度消极,不愿意到法院应诉,导致调解工作无法进行。 2、引发的问题 (1)离异家庭“问题儿童”成为社会难题。离婚后,孩子得不到父母双方的充分关爱,单亲家庭孩子脆弱的心灵过早地蒙受阴影,一定程度上造成单亲家庭孩子在心理、家庭教育等方面出现断层和缺位,较易引发犯罪及不法行为。 (2)缺席审理案件增多,增加了案件的难度。出现缺席审理的情况,主要有两种原因,一种是被告长期外出,下落不明,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缺席审判;第二种是被告收到传票后无正当理由据不出庭而缺席审理。缺席开庭给法官审理案件带来了一定的难度,无法对原告所举证据进行质证,对夫妻双方感情情况、财产状况难以查明,在判决婚姻关系是否存续、财产分割、小孩抚养等问题上难度较大。 (3)离婚人群低龄化成主要趋势。80后的一代刚迈入婚姻殿堂,观念较父辈大幅度开放,社会责任感偏弱,没有经历过生活的大风大浪,只懂得享受,正所谓“活在当下,不在乎结局”,当平静的生活不能激发他们的热情时便会引发“婚姻死亡”现象,之后距离离婚也就不远了。 (4)网恋结婚而离婚案件逐渐显现。网络时代给社会带来了便利,同时也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崭新的交流平台,故而网恋也脱颖而出。网络是一个虚拟的社会,网恋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基本上了解不深即走入婚姻的殿堂,婚前基础不够稳固,一旦现实生活中稍有不如意,即将婚姻推入无法挽回的境地。 现实生活中导致离婚的因素不断增多,今后随着社会的发展还将会出现大量的新情况。 四、对离婚案件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或对策 1、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弘扬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充分发挥司法机关、婚姻登记机关、妇联及社区等多方面的积极作用,通过播放微电影、举办法治进社区讲座、有奖竞答比赛等方式,进一步普及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 2、实行向妇女适度倾斜的政策。妇女相对而言处于社会的弱势,在婚姻家庭破碎后受到伤害也相对较深,在合法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女方,是国家司法关怀的一种体现方式。 3、充分挖掘现有司法资源。指派办案经验和人生阅历都较为丰富的法官专门审理此类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和案件质量,同时根据当前申请离婚当事人多为女性的特点,适当安排女法官办理此类案件,通过女性间一对一的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尽量挽救更多的家庭。 4、依法严肃追究“过错方”的责任。由于社会交往形式的多元化,婚姻家庭问题也出现许多新情况,导致离婚的原因也复杂多样,对无过错方造成精神损害也相当严重,因此应加大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的权力和扩大相应法律的适用范围。 5、加强婚姻制度管理,制裁违法婚姻。民政局严把婚姻登记关,从婚姻登记上减少违法婚姻的发生;公安、民政及妇联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婚外情及重婚者的打击力度;严惩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另外,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要主动发挥作用,解答、疏通和协调婚姻家庭问题,及时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6、加大对离婚当事人的诉讼引导。针对离婚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引导显得尤为重要,法院要强化诉前指导,做好释明工作,提高当事人诉讼能力。 7、公民个人应加强自身修养,共同经营和维护幸福的婚姻。夫妻婚前要注重感情培养,男女双方要有正确的择偶观念,婚后更要履行对配偶和家庭的责任。夫妻双方应当在生活、工作中相互理解和支持,互信互谅,彼此珍惜。夫妻要提高自身修养,摒弃“大男子主义”和贪慕虚荣思想,抵制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提倡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共同经营好和谐美满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