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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统计分析:2016年前三季度龙泉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析
时间:2016-11-2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一、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20161-9月,龙泉法院受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64件,同比下降了9.39%,收案标的2477.22万元,同比下降36.06%,结案137件,同比下降了24.31%,结案标的1803.93万元,同比下降51.71% 

 

二、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特点分析

 

1、涉诉金额呈上升趋势,案件规模逐渐增大。虽然2016年前三季度买卖合同纠纷的收案案件数、总收案标的同比有所下降,但是个案金额大额化。

 

2、买卖关系复杂化,领域扩大化。买卖双方因法律意识的淡薄、内部管理的不规范等原因,在买卖合同订立中多通过口头方式,无结账凭证。即使订立了书面合同也多是业务员、经办人、代理人订立而在文本中又缺乏明确的授权,容易导致合同主体确定难等问题。

 

三、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多发的原因分析 

 

1、买卖主体违反诚信原则,特别是在订立合同时,未考察主体资格或主体的偿债能力;

 

2、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导致纠纷产生。包括对商品质量条款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商品交接及贷款支付未约定或约定不明、违约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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