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9年3月11日在龙泉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龙泉市人民法院院长 罗 明
各位代表:
我代表龙泉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2008年,市人民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院职能,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一、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2008年,市人民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335件,办结2317件(含旧存,下同),均比上年下降0.5%左右,结案率达94.5%,解决诉争标的1.1亿元。
(一)强化刑事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08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55件,审结159件,判处罪犯249人,审结率为99.4%。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78件,占总结案数的49%,刑事案件当庭宣判137件,当庭宣判率为86.2%。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院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区别对待,当宽则宽,该严则严。突出打击重点,依法严惩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审结上述案件78件,判处罪犯134人;依法惩处国家公职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11件,判处罪犯13人;依法惩处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审结此类案件3件,判处罪犯11人。在保持打击力度的同时,全面贯彻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项制度,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注重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确保罚当其罪。2008年我院刑事审判还突出保护生态,服务生态市建设,全年共审结盗伐、滥伐森林案件11件,森林失火案件9件,审结猎杀珍稀野生动物及盗伐珍稀植物案件各1件,有效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行为,并通过公开审理和巡回审判对当地的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增强了当地群众保护生态环境的观念。
(二)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2008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341件,已审结1303件,审结率为95.5%。针对民商事案件的特点,我院要求审判人员准确把握,慎重审理,注重化解矛盾,力争案结事了:一是注重用调解手段解决家庭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相邻纠纷等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及群体性纠纷案件,有效化解矛盾,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在审结的案件中,通过调解结案328件,调解撤诉201件,调撤率为40.6%;二是加强涉农案件审判,重点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农村土地征用补偿费分配纠纷、山林权属纠纷等案件,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共审结此类案件46件;三是及时妥善审理好各类借款合同等金融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针对龙泉民间借贷纠纷较多的特点,我院在年初通过案件审理和调研,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关于我市当前民间借贷、集资纠纷情况的汇报和建议》,引起市委、市政府重视;四是针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及时调整涉工涉企案件的审理,继续贯彻落实《龙泉市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推进工业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意见》,注重用调解手段解决涉工涉企经济和劳务纠纷,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审理此类案件,对陷入困境的企业尽量予以挽救,维护龙泉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三)加大行政审判力度,积极促进依法行政
2008年,我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9件,审结29件,审结率为100%。在审理过程中,我院按照“保护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优化司法环境,化解行政争议”的总要求,积极受理、妥善审理好各类行政案件。我院认真分析案件的具体成因、社会影响,严格执行法律,做到既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同时我院切实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的理解和信任,共有3件行政案件通过协调解决。积极做好行政非诉执行工作,抽调了经验丰富的法官,对被执行人进行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动员被执行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法定义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审查、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0件,执结60件,执行标的额达77.9万元。
(四)充分发挥综治手段,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2008年,我院新收执行案件810件,执结826件,执结率达92.2%,有效执结率为64.7%,执结率与有效执结率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0.6个和3.5个百分点。年初以来,我院积极着手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建立了《龙泉法院与各有关单位以及乡镇街道的执行联络员、信息员协助执行制度》、《龙泉法院与金融机构执行信息共享制度》等一系列执行协助制度,并结合我院开展的“规范执行年”活动和春季集中执行活动,充分发挥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作用,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加强对被执行人或财产流转的控制,在查找被执行人及相关财产方面穷尽执行措施,通过执行联络员、信息员查找被执行人59人次,执结案件25件,有效提升了法院执行能力,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以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实施为契机,将强化执行措施与综合治理执行难机制建设相结合,注重落实强制申报财产制度,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充分发挥执行威慑机制作用,依法严惩妨碍执行工作的当事人,共对22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对2人进行了罚款,并有2名被执行人被以涉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五)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完善便民利民措施
我院以创建省级文明窗口为目标,在立案大厅硬件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立案大厅“软件”建设,既坚持依法受理案件,畅通立案渠道,方便当事人诉讼,又注重延伸立案大厅功能内涵,积极推行立案环节的调解速裁机制。全年通过立案速裁调解案件112件,既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又提高了工作效率,节约了审判资源。我院还建立信访导诉值周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立“信访导诉台”,由立案庭专职信访接待员负责接待,审判业务庭中层干部作为值周庭长参与接待,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18人,处理各类来信来访17件。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采用随时机动与定时定点相结合的方式,使有需求的群众真正能够得到巡回审判的便利服务,并在巡回审判中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制教育,提供法律咨询。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全年共依法减、免、缓交诉讼费5.6万元,向7名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6万元,其中包括向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000元,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有效发挥了司法救助的作用,最大程度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此外,针对2008年的维稳形势,我院全力做好全年特别是北京奥运会期间的信访维稳工作。我院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信访维稳工作,结合排查结果,因案制宜、因人制宜地落实具体措施,注重引导人民群众依照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领导包案、部门联动、责任倒查等相关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息诉罢访工作,实现了奥运会期间涉诉涉案零上访的目标。如通过部门联动、启用司法救助金等措施成功实现一起中央政法委督办的信访案件当事人息访。
二、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提高司法能力
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在全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和“力创生态业,再创好龙泉”十七大主题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警大局意识,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服务党委中心工作。全年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9份,被采纳9份;通过到联系村蹲点调研、落实帮扶资金、商讨脱贫计策等措施,切实帮助联系村及困难户解决困难。
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我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通过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观看电教片、开展廉政格言书法比赛等形式,对干警进行党风廉政教育,促进法院廉政建设。院领导班子认真执行《全省法院领导班子成员防止人情关系对司法工作不当影响的若干规定》,严格自律,自觉抵制人情案、关系案,强化对重点案件、重点人的管理,重点解决案件的审理不公、执行不公问题。
积极开展法院文化建设。我院将法院文化建设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一年来,我院结合本院实际,适时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以达到活跃法院气氛、丰富干警业余文化生活、舒缓干警工作压力的目的,切实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提高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如建立了法院阅览室,添置了文体活动设施,举办了学术讲座、业务学习、演讲比赛、书法比赛及其他各项文体活动二十余次。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我院根据上级的要求,把加强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效率、推进审判工作绩效考核作为工作重点来抓,认真做好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的推广工作,相继完成了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执行管理软件和审判效率评估软件安装,组织全院干警进行软件操作培训,目前已经实现了审判管理信息化,有效提升了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和审判效率,提高了对审判工作科学管理的水平。
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市法院牢固树立监督意识,深入贯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一是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重大工作部署及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08年10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市法院关于执行工作的汇报,市法院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要求,切实落实整改;二是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经常性的联系,08年6月,2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市法院开展定向视察,并旁听了案件的审理,使代表、委员更全面地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市法院还听取了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转化为改进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一年里,法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市委正确领导,人大严格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的结果,是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以及法院干警团结努力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关心、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司法审判水平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还不完全适应,个别案件审判质量不好、效率不高,执行难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法院队伍的整体素质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期待还不完全适应,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工作作风不实,司法能力不高;三是法官队伍结构短缺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法院案多人少的问题比较突出,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等等。这些问题和不足,我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09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的工作重心,抓好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和生态司法,紧紧围绕公正高效审判的工作要务,抓好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和廉洁司法,切实服务工作大局,为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良好的司法保障。
(一)坚持推进科学发展,认真服务工作大局
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题教育活动,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理念,找准人民法院工作与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做到部署工作、处理问题、审理案件,都要置于大局中去思考;要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注意平衡依法维权与促进发展之间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妥善处理好涉企经济纠纷和劳务纠纷,积极帮扶解困,达到维权、维企、维稳的目标,促进发展;要随时关注审判执行工作中涉及“三农”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相关措施,及时、主动、有效地为“三农”工作搞好司法服务,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打击职能,准确把握、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法治原则,震慑和预防犯罪,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要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的调节作用,优质高效地调处各类纠纷,力求做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胜败皆服”,并坚持调判结合,加强审执兼顾,营造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处理行政案件,做到既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又要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充分发挥执行工作职能,继续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用足用好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手段,大力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诚信的社会环境;要切实提高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认识,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认真研究、及时化解信访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信访和维稳工作。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确保司法公正高效
要继续坚持科技强院,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和审判效率评估系统为载体,提高审判管理的科技含量,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提高审判管理水平;要继续加强审判工作的内部管理,优化审判资源,把业务精、能力强的干警充实到审判岗位上去,各方面力量向审判工作倾斜,提高审判效率,严抓审判质量;要以电子法庭建设为契机,有针对性地实行案件庭审的同步录音、录像,同时开始实行档案电子化管理,以此提高审判效率,确保公正高效;要继续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汇报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增加旁听案件数量,主动接受监督。
(四)继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能力
要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强化“三个至上”理念,坚定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进一步强化法院干警的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工作作风,着力提高法官把握大局、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能力;要完善法院管理机制,注重加强法官岗位技能培训,进一步规范法官的司法行为,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做群众工作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法官的工作积极性;要继续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官对法律的忠诚,强化法官的自律意识,大力弘扬法院文化,用积极向上的法院文化凝聚人心,彰显正气;要一如既往地抓法院内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建设,以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五个严禁”为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司法廉政教育,加强制度建设,加强队伍管理,做到堂堂正正做人,明明白白审案,干干净净司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政府、政协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解放思想,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为美好新龙泉的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