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内设3个职能部门,分别是: 执行实施科:负责送达法律文书,核实相关信息和相关财产线索,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制作公告和其他执行实施行为,刑事判决的财产刑执行及诉讼费追缴等工作。 执行实施科下设执行一组,执行二组,分别由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季剑武和吴晖负责 执行监督科:负责审查案外人异议及执行异议,审查执行过程中变更追加被执行主体及变更执行标的等裁决,讨论决定暂缓、中止、终结执行及罚款、拘留、执行分配等重大执行事项。 由龙泉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韩勇建负责 执行综合科:负责执行查控、执行人员培训、业务指导;负责执行工作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业务调研;负责各种会议材料、工作计划、规章制度及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本局执行案件质量检查、卷宗归档;负责接待和办理来信来访;负责本局对外接待联系、内勤事务、执行装备的管理;负责办理法院委托执行案件手续;负责对书记员工作的管理;负责执行局其他综合事务。 由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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