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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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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浙江龙泉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7.5万股的法人股股权 (第二次)
时间:2018-07-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拍 卖 公 告

 

      特别说明:本拍品为破产案件的相关财产,经浙江省龙泉市汇龙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申请,本院同意其通过本院淘宝网拍卖平台处置本拍品,本院仅承担提供网拍平台、及时划转保证金等责任,其他事项均由管理人负责。

     浙江省龙泉市汇龙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18年7月269时至2018年7月2717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省龙泉市汇龙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龙泉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数为57.5万股的法人股股权

    标的物其他情况详见丽经评字(2017)448号《评估报告》。

    起拍价:109万元,保证金:15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7月20日18(工作时间)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郭星;联系电话:15215760025)。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条件:竞买人须符合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3号公布的《中国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要求,该条款内容如下: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近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8、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9、权益性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含本次投资金额,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持股公司除外;

    10、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

    11、银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除符合上述条款要求外,竞买人系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浙江龙泉民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总额的10%。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或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管理人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8年83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浙江省龙泉市汇龙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龙泉支行, 账号:3306030120100014608    )。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管理人发布的竞买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咨询电话:15215760025  郭星 

    联系地址:丽水市莲都区括苍路163号4楼

 

                                                                                  浙江省龙泉市汇龙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年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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