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 江 省 龙 泉 市人 民 法 院 关于浙江欣通空调制造有限公司所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办公设备的 拍卖公告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1月4日10时至2017年11月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06),户名: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江欣通空调制造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办公设备。位于龙泉市回归工程松溪弄二期香炉脚1号地块;1、房屋建筑物:综合楼1幢,建于2012年,钢混结构,建筑面积12805.72平方米,房屋总层数5层,房屋所有权证号为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49256号;餐厅及厂房1幢,建于2012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1212.35平方米,单层,截止评估基准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已办理临时建筑审批手续(有效期至2019年9月28日);门卫房1幢,建于2012年,混合结构,建筑面积48.40平方米,单层,截止评估基准日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可以补办不动产登记。附属设施2处,具体为①通道钢棚,面积558.00平方米:②车棚,面积108.00平方米。2、土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共计12699.6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性质为出让,地号分别为33118100304506910000、33118100304506390000,终止日期分别为2064年1月15日、2063年5月7日。土地使用权证号分别为浙龙国用(2013)第1583号、浙龙国用(2013)第0397号。3、办公设备:桃木茶几沙发、办公桌、电脑等办公设备共计109台(张)。上述设备存放于龙泉市回归工程松溪弄二期香炉脚1号地块浙江欣通空调制造有限公司厂房内。 评估价:1543.362万元,起拍价:896万元,保证金:60万元,增价幅度:3万元。 ★本标的物买受人应符合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设定的主体、企业准入等条件,入园条件请竞买者自行向浙江龙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联系咨询。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13587195830(625830)。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杭州来拍网络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呀”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呀”自助预约看样。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视作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委托手续应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在开拍前到法院办理,不及时办理委托手续的可能产生二次过户的费用,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四、认为享有优先权的相关人员,请于2017年10月27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五、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竞买人数不限制,一人报名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两人及以上竞拍的,价高者得。 八、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房地产四址以土地证为准,四址界线及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等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十一、对上述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27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十二、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11月24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6228580999900316425),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18694-289937341.htm?spm=0.0.0.0.6FwN8D 十四、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8-7260685; 举报监督电话:0578-7260810;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网址:http://lq.zjlscourt.com/; 详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