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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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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关于变卖龙泉市翔宇楼104、105、106、107、108、111、113、115、116室商铺的公告
时间:2017-09-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龙泉市翔宇楼104、105、106、107、108、111、113、115、116室商铺的公告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6日10时至2017年12月15日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06,户名: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泉市翔宇楼104、105、106、107、108、111、113、115、116室商铺。该房为钢混结构,房屋层次:1/6F,房屋权证号:(104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61号、001031562号,(105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51号、001031552号,(106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63号、001031564号,(107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88号、001031589号,(108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57号、001031558号,(111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59号、001031560号,(113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55号、001031556号,(115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53号、001031554号,(116室)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31549号、001031550号,系夫妻共有;证载总面积338.06平方米;土地权证号:浙龙国用(2011)第2063号,浙龙国用(2011)第2059号,浙龙国用(2011)第2067号,浙龙国用(2011)第2036号,浙龙国用(2011)第2064号,浙龙国用(2011)第2060号,浙龙国用(2011)第2065号,浙龙国用(2011)第2066号,浙龙国用(2011)第2061号,证载总面积:129.47平方米,用途:批发零售用地,土地性质:国有出让,终止日期:2049年9月29日。该房产现出租作商业用房(除116室为空置),104室附28号贮藏间壹间、105室附30号贮藏间壹间、108室附36号贮藏间壹间、111室附39号贮藏间壹间、113室附44号贮藏间壹间、115室附7号贮藏间壹间、116室附8号贮藏间壹间。具体情况请前往实地看样,地址以产权证为准。

 

评估价:6524044元,起拍价:454.7258万元,保证金:3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杭州来拍网络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571060或搜索并访问“来拍呀”网站自助预约、关注微信公众号“来拍呀”自助预约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

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如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视作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委托手续应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双方在开拍前到法院办理,不及时办理委托手续的可能产生二次过户的费用,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院不负责办理产权过户。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欠费、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对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费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核实承担。(有关税费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向有关的税务、房管、国土、不动产登记、电力、水务、物业等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或认为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相关人员,请于2017年10月9日前与本院联系。

优先购买权人需提前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权,获得相关竞买号。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房地产四址以土地证为准,四址界线及面积以有关部门确认为准。本标的如存在超面积部分或其他违章情形,买受人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付,有关土地政策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咨询。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拍卖成功后十个工作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

1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6228 5809 9990 0368 939);

2、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咨询、展示看样:杭州来拍网络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571060;

法院咨询电话:0578-7260685

举报监督电话:0578-7260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网址:http://lq.zjlscourt.com/

司法网拍公众号:lqfy;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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