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龙泉市人民法院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拍卖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龙泉法院 > 执行信息 > 执行拍卖 > 拍卖公告
关于龙泉市石达石街道季边村水林路北侧 (现门牌为水林路120、121号) 商住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时间:2017-02-1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浙 江 省 龙 泉 市人 民 法 院

关于龙泉市石街道季边村水林路北侧 (现门牌为水林路120、121号) 商住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3月16日10时至2017年3月1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578/06,户名: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龙泉市石达石街道季边村水林路北侧 (现门牌为水林路120、121号)商住房地产,该房为混合结构,房屋共5层。房屋权证号: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10193号、龙房权证龙泉市字第001010192号,系夫妻共有,房屋建筑面积共931.76平方米,房屋用途为综合用房。土地权证号:浙龙国用(2007)第0339号,使用权面积:210.91平方米,土地用途:商业、住宅,土地性质:出让。终止日期为商业2044年12月2日、住宅2074年12月2日。

评估价:195.7757万元,起拍价:138万元,保证金:20万元,增价幅度:1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即日起至止2017年3月15日16时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看样时间:2017年3月15日下午三点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企业、其他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龙泉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龙泉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必须在拍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并将委托信息录入系统才能有效。不及时办理委托手续的可能做产生二次过户的费用,费用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办理过户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可能存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或其他约定方式)

七、对上述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3月15日16时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3月25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310 0000 3088 15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bangpai.taobao.com/group/thread/16118694-289937341.htm?spm=0.0.0.0.6FwN8D

如遇支付宝无法交纳保证金,可在开拍前到法院线下交纳保证金,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龙泉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龙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账号:2310 0000 3088156),并在开拍之前到法院确认后录入系统才能有效。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578-7260685(叶警官)

举报监督电话:0578-7260810;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浙江省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网址:http://lq.zjlscourt.com/

司法网拍公众号:lqfysfwp;

细信息亦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龙泉市人民法院

2017年2月13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下一篇:关于龙泉市金林路29号住宅房地产的拍卖公告
上一篇:浙江省龙泉市人民法院关于龙泉市万景花园5幢602室住宅房地产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隐私声明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龙泉市人民法院 地址:龙泉市中山东路87号 电话:0578-7260803
建议使用IE6以上,1024*768 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站
浙ICP备190432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