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消耗数千元饲料,弄不好还会死 案子还没判,法官决定对它们先予执行“它们”是啥?10000只活鸡! 1万只成熟的黄羽鸡,被分装进1000多只鸡笼中,一车一车地运往申请人浙江久益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11月15日,龙泉市法院的执行法官们经历了一场特殊的执行行动――给上万只鸡“大搬家”。 执行法官叶妙金目送着最后一辆装着鸡的卡车离开,他走出养鸡场,掸了掸身上的鸡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第一次感觉新鲜空气真好闻。”昨天,他这样对记者说。 这次的执行标的物,是1万只活鸡。申请人浙江久益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益公司)与龙泉的许多农户签订了养鸡合同,约定由公司统一放苗、防疫、供料和屠宰,农户则负责在乡村大山深林区养殖鸡苗,等到鸡成熟后,就由该公司进行回收,然后向养殖户支付代养费用。 朱某便是其中一名签约的养殖户。根据双方的合同,久益公司交付1万只鸡苗给朱某,养70多天,2018年11月回收。然而,前不久,当久益公司要去收回这1万只鸡时,朱某却拒绝了。 朱某说,为了养好这批鸡,他在养殖基地投入了大量资金,算来算去,这笔生意都是要亏本的,朱某要求久益公司必须先支付代养费并补偿损失后才能把鸡拉走。 双方几次协商都没有谈妥,久益公司把朱某告上法庭,要求朱某移交这1万只鸡并补偿经济损失。 “法官,能不能帮帮忙,快点处理我这个案子。”虽然立了案,久益公司的董事长翁某还是急得不行,“那1万只鸡每天要消耗5000多块钱的饲料,每天还会死掉一些,要是等判决下来再移交,损失非常大啊!” 按照正常程序,从立案到开庭再到判决,最快也要半个月。但此案的标的物十分特殊――鸡属于生鲜活物,如果不尽早回收,可能会对久益公司和其他商铺造成较大的损失。龙泉市法院详细审查了案件材料,认为符合先予执行条件,同意了翁某的申请,作出先予执行裁定,也就是说,先将1万只鸡执行交付给申请人。同时,为了保障另一方朱某的利益,法院要求翁某交付5万元保证金到法院账户。 11月15日,丽水法院集中开展“2018秋风行动”执行大会战,当天早上,承办该案的叶妙金和同事冒着倾盆大雨,从市区赶往朱某在安仁镇上的养鸡场。 一行人下车后走到养鸡场,鞋和裤腿都挂满了泥巴。潮湿的水汽中裹挟着鸡场里各种复杂的味道,令叶妙金难受不已。他观察了一番,发现朱某在养鸡场盖了几个大棚,棚内各养了2000多只鸡。“近期天气不好,如果不马上转移这些鸡,说不定申请人的损失更大。”叶妙金说。 过了一会儿,久益公司的几名工作人员换上防尘服,戴上口罩,“全副武装”地进入养鸡场进行装箱。从早上9点一直忙活到晚上9点,在龙泉市公证处工作人员、乡镇人大代表和法官的共同见证下,这1万只鸡的清点和移交工作终于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