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龙泉法院为30名工人发放工资22.3万余元。 金某等30人与龙泉市振湖木制工艺品厂劳动报酬争议纠纷系列案件立案执行后,龙泉法院经调查了解,该企业早已资不抵债,拖欠的工资一时无法兑现。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从企业所在地的镇政府了解到,该企业厂房因省道改建,将有一笔补偿款,但因手续繁琐补偿款到位需要较长时间。考虑到申请人多数为家庭困难的农民工,又临近年关,龙泉法院高度重视,由分管副院长“挂牌包案”办理该案件。经多次与镇政府沟通协调,镇政府决定启动“绿色通道”,省道改建工程补偿款到账后,先预支付40万元补偿款用于先行支付民工工资。 12月21日,该笔款项到账后,该院根据民生案件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发放执行款原则,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执行款发放。12月底,工资款将全额发放到工人的银行账户上,工人们终于领到拖欠已久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