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执行公开建设,龙泉法院在总结陪审员参与审判经验的基础上,健全陪审员参与执行工作长效机制,主要做法为:一是严格规范管理。坚持“因案选人 分类辅导 定期考核”,由政治处负责对陪审员的调配、考核,执行局负责对陪审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具体工作安排,分别在两个部门确定专人负责陪审员的考核、管理工作。二是明确案件范围。对执行当事人双方矛盾尖锐的家庭婚姻、劳动争议等涉民生案件,妨碍执行案件和联动执行等类型的案件,明确规定应当邀请陪审员到场协助执行,通过陪审员现身说法,以当事人更易接受的方式化解当事人疑虑,促进案件积极履行。三是确保执行民主。通过陪审员参与执行,以第三方视角,及时发现不足,促进廉洁规范。与此同时,利用陪审员的基层优势,更加关注民生、尊重民意,改进执行方式方法,提升执行公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