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受经济发展下行、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市场萎缩、资金链断裂、经营状况陷入困境,导致我市破产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我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努力保障和服务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现将2015-2019年龙泉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2015年以来,龙泉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22件,审结13件,涉及债权2.64亿元。2019年是我院大力推进破产案件审结的关键年,2019年我院受理执转破案件4件,审结破产案件8件,结案数位于全市前列,其中4件执转破案件均在6个月内审结。化解银行不良资产8769万元,盘活企业存量资产2705万元,处置房屋土地面积2.56万平方米,释放土地资源50.75亩。 目前破产审判过程中,主要存在着破产程序启动动力不足、破产费用缺乏保障、破产企业债权清收难、实物资产变现难、管理人履职身份认可问题、多元利益主体平衡难等困难。 为推进破产审判工作,龙泉法院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 一是加强府院联动,优化内外协调机制。强化破产案件风险评估和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在解决破产审判刑民交叉、资产处置、案件维稳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破产审判效率。二是落实制度保障,加大司法服务力度。联合地方财政局制发《企业破产管理人援助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财政拨付50万元专门用于援助或垫付破产企业维稳和破产案件费用,确保公开透明、专款专用。还通过在管理人报酬较高的案件中按比例提取部分金额纳入破产援助经费、接受社会多方捐赠等方式不断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保障破产援助经费的可持续性。三是延伸审判职能,多方推动企业出清。向社会公布破产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对企业出清提供借鉴。积极主动作为,会同政法委发挥乡镇街道等基层组织作用,协助疏导债权人情绪,逐一化解信访苗头隐患。为严厉打击逃债行为,会同公安、检察机关加大对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及其他责任人员涉嫌犯罪的逃废债行为的受案力度。 2020年主要工作思路:一是强化破产案件集中审。固定破产审判团队,破产案件不再分散到各个法官手里,推进破产案件审理专业化。二是推进破产案件简易审。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又无产可破的案件必须在三个月内审结,通过缩短申报债权期限,并在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直接宣布破产并终结等方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三是推进破产案件联动审。继续完善和细化府院联动机制,强化与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程序合力,促进破产案件的统筹协调、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结语 龙泉法院以服务为方向、以改革为动力,坚持不断创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已取得初步成效。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破产审判水平,为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法治护航!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