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灵瓯江,源远流长,八百里潋滟,东奔入海。浙江龙泉,瓯江之源,用绿色生态绘就了一幅动人的山水诗画。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今年以来,龙泉法院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以环境资源审判为抓手,守护瓯江源,绘就一方生态绿。 生态联盟,凝聚守护合力“森林法官+三长一员”,让司法走进森林。将“共享法庭”与龙泉市林长制“三长一员”组织体系相结合,与林业、公安共建协作机制,做到区域森林资源和生态功能在哪里,司法保护就跟进到哪里,助力“林长制”实现“林长治”。 “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数字治理”,构建生态共护体。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联合龙泉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等10家单位出台生态保护联盟协作配合机制,旨在通过放大法治联盟效益、增强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监督机制、营造共建共富共享氛围等,合力破解生态难题。 法治宣传,环资普法零距离巡回审判进乡村。充分发挥巡回审判法治宣传作用,针对多发、易发环资案件积极开展巡回审判,让鲜活的庭审现场变成生动的法治课堂。11月10日,就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案发溪流段开展巡回审判,两名被告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