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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私收好处费 帮忙邮寄枪管被判刑
时间:2019-06-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邮寄物品,本应开包检查,但快递小哥为了贪小便宜,私收好处费,违规操作邮寄枪管。近日,我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以非法邮寄枪支罪判处快递员陈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和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邮寄枪管的小伙滕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1710月,龙泉公安接到市民举报,王某家中藏有枪支。经过调查发现,王某的枪来自山东莱州市,顺着这条线,龙泉公安成功抓住了加工并向全国邮寄枪管的滕某及快递员陈某。

 

20175月,山东莱州市的快递员陈某连续多天收到身份信息显示为“范某”的包裹订单,要求邮寄。起先,听说“范某”邮寄的是衣架,陈某也未开包检查。随着邮寄次数的增加,而且付款不要折扣,陈某起了疑心。在“范某”再次邮寄快递时,陈某开箱检查,发现快递违禁物品枪管被装在衣架管内,随即退给了“范某”。

 

其实,这个“范某”的真实身份是滕某,他邮寄的枪管,是自己从网上买来的枪支配件,用自己的机床加工的,每只枪管赚取50元,邮寄给微信或QQ上的顾客。为了避免自己的身份暴露,滕某从网上购买姓名为“范某”、照片为其本人的身份证,用于邮寄快递。

 

快递被陈某拒收了,滕某发愁了。为了顺利邮寄,滕某找到陈某,承诺额外给其每个包裹10元的费用,作为答谢。陈某欣然答应。有了陈某的帮忙,滕某邮寄枪管十分顺利。

 

20175月至10月期间,就有74个包裹被发往全国各地。201710月,在一次快递扫描安检中,滕某邮寄的枪管被发现,整件事才东窗事发。经鉴定,该74支枪管均属于气枪枪支散件(零部件)。 2017年10月16,滕某在山东被龙泉市公安机关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滕某非法制造、买卖枪管七十四支,非法购买居民身份证一本,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买卖身份证件罪;被告人陈某非法邮寄枪管七十四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邮寄枪支罪。根据两被告人犯罪的情节、性质,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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