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才1个多小时,我儿子的交通事故案件就处理好了。”近日,芦某在龙泉法院出具的调解笔录上签下了字,并为该院的高效办案点赞。 2016年7月,张某驾驶货车,与芦某年仅4岁的儿子小芦(化名)发生碰撞,致小芦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小芦出院后,张某和芦某私下有调解意愿,但因不知如何办理理赔事宜,需权威机构帮忙调解。近日,芦某来到龙泉法院要求立案。 当天,龙泉法院的法官许志军受理了此案,拥有20多年交通事故调解经验的许法官在了解双方意愿后,按照相关标准快速计算出了事故赔偿金额,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小芦医疗费等各项损失21万余元,该院书记员全程记录下了调解过程。 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后,协议生效,整个过程不到60分钟。对此,许法官表示,针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龙泉法院推出了口头立案、快速调解机制,不仅免去了当事人聘请律师的费用,还节约了双方时间,真正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目标。 据悉,在该院推出诉前调解改革前,一起案件的办结要经历起诉、送达、开庭审理等诸多环节,即使当事人有调解意愿,在开庭前组织调解最快仍需半个月的时间。如今,该院在立案时就组织双方调解,使快速结案成为可能。 龙泉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为当事人开通了口头立案、快速办理的“绿色调解通道”,“法官+专业人士”的“专家型”调解机制使得一些标的额小、案情简单的案件,往往能在1小时左右办结。该院还对法官和法官助理擅长调解的领域进行了分类,根据当事人的需求进行专业调解,并将交警、保险从业人员、乡镇干部等有调解专长的人员列入调解组织,形成“谁擅长谁调解”的工作模式,极大促进了工作效率。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立案调解,已审结案件200余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