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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朋友圈发布网络刷单广告 多人“中招”被骗钱财
时间:2017-01-2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网络刷单兼职靠谱吗?网上兼职代刷信誉是真的吗?随着网购的日益发达,一些不法分子从“网上刷单”中嗅到了“赚钱商机”,打起了诈骗的主意。近日,龙泉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以网上刷单为诱饵,骗取多名求职者刷单时所垫付资金的诈骗案件。被告人许某因发布诈骗信息,其丈夫吕某因帮助提取诈骗款,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每人并处罚金二万元。

许某现年24岁,初中学历,是一名全职妈妈。吕某27岁,是一家公司员工。

20162月起,许某在兼职群里认识了多名网友,找到了一份只要在朋友圈发布淘宝刷单广告,就能轻松挣取佣金的兼职。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许某在朋友圈发布“公司急招兼职人员,薪资每天60-150”为主要内容的广告,并附上一张二维码图片。每发一条广告,许某得2元报酬。这种广告看似正规,实则是一个陷阱。只要有人扫码进入,通过对方链接进行购买商品,不仅不能获得报酬,连刷完单后所垫付的货款也无法返回。

持续了一个多月,为了方便获取报酬和防止银行卡被冻结,许某以每张1600元的价格先后从其中一名网友处购买了三张银行卡,并让其丈夫吕某定期到银行领取发布广告的报酬。

随着从网上接受发布淘宝刷单广告的任务越来越多,许某以同样的方式发展下线,并承诺给予下线一定报酬。这样一来,许某组建了一个微信群,负责“放单”,其他群员则负责找人“刷单”,最多的时候,群员达到了9人。

2016320日,被害人杨某在自己朋友圈看到了他人发布聘用网络小时工刷单的信息,通过二维码加了一名网友,开始了“刷单”工作。根据对方提供的链接,杨某通过微信向对方支付了120元,订单完成后随即收到了125元,获利5元报酬。杨某信以为真,以同样方式先后多次向对方转钱,对方则以任务没有完成、系统受理失败等理由拒绝返还本金及报酬。同年321日、327日,被害人刘某、廖某被以同样方式诈骗。杨某、刘某、廖某分别被骗取11760元、3375元、8600元。上述钱款通过银行卡流转最后转到了许某持有的银行卡内,后吕某通过乔装到银行将诈骗款取出。

多次刷单后,无法拿到本金与报酬,廖某等人意识到受骗,先后报警。2016711日,许某和吕某被龙泉市公安机关抓获,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吕某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为他人提供帮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根据两人犯罪事实、情节、性质,遂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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