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阻止受害人报警,骗子竟然割脉自残。日前,龙泉法院审结了一起刑事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曾某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曾某某是龙泉市郊区某村农民,平时好吃懒做,经常打麻将赌博。2013年1月28日,曾某某与周某某的弟弟“私聊”时,虚构了自家已分到一植“回地”地基的虚假事实,并带周某某到一处荒地,煞有介事地指点地基所处的位置。周某某信以为真,与其签订了建房地基转让协议,被骗去20万元的预付款。时隔一个月,曾某某再次联系周某某,谎称瓯江边有征迁安置地基出售,表示愿意与周某某合作购买,续而又骗取了11万元预付款。此后曾某某又以同样手段,先后6次实施诈骗,共骗得周某某现金69万元,挥霍一空。 纸终究包不住火,2013年9月,周某某意识到自己上当受骗,赶到曾某某家里,要求还钱。谁料曾某某一面表示筹钱退款进行拖延,一面上演苦肉计,吞服几颗安乃近药丸后用水果刀割腕,欲佯装自杀阻止周某某报警。警方赶到后,迅速将曾某某送医院治疗,第二天将其刑事拘留。 龙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曾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严惩。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证据确实充分。遂依照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