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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妻七万余元存款被取 丈夫状告姻亲不当得利
时间:2014-04-0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分享到:

妻子去世后存折不翼而飞,丈夫王立章获悉存折上7万余元被小舅子和姨夫取走后,一纸诉状将两姻亲告上法庭。日前,龙泉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姻亲之间的还不当得利纠纷,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362,王立章的妻子因疾病复发住院抢救,三天后不治离世。在整理遗物时,王立章怎么也找不到妻子的存折,之后通过向派出所报案、查阅银行资料,得知妻子的银行账户上有近7400元的存款,但已被取现73400元,取款人竟然是自己的小舅子和姨夫。

因派出所了解事情经过后,发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王立章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小舅子和姨夫归还73400元,并承担诉讼费。

第一次庭审时,双方情绪异常激动,针锋相对。王立章坚称,在妻子住院抢救期间,两被告趁探视陪护之机,获取了其妻的银行存折,套取了密码,并于其妻死亡后第三、第四天分两次取走了账户上的现金。两被告辩称,死者与原告是二婚,夫妻关系一直不好,生前夫妻二人财产相互独立;死者的妹妹(即一被告的姐姐、另一被告的妻子)身患重病,经济拮据。死者早在发病前就将存折交与被告,言明存折上的存款赠与妹妹治病,两被告取钱是帮助姐姐完成生前遗愿。

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全面分析了诉争的焦点,并多次与各方当事人单独沟通,入情入理地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当事人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了结纷争。

第二次开庭时,双方均能冷静地表达出自己的主张,并最终达成了由两被告连带支付给原告68000元、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的和解协议。协议签订后,小舅子和姨夫自动履行了款项交付义务。(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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