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外面有小三”、“我妻子爱撒娇”、“我是同性恋”,这三个说辞不是谁的内心独白,而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近日收到的三份离婚起诉书中的离婚理由。这三起离婚案的当事人都是进入适婚期的80后。 虽然80后进入了适婚的高峰期,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不断攀升的80后离婚率,以房山法院为例,2013年受理的离婚案件中,80后离婚案件占近70%。他们的离婚理由可谓稀奇古怪,花样繁多,而这背后却是利益、爱恨的纠葛。 以自己有小三为由,要求与妻子离婚 1987年出生的小胡,2009年经同学介绍,认识了比自己小一岁的小丽,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并在一年后登记结婚。 在结婚的前一天,小丽收到了一个陌生号码发来的短信:“明天婚礼现场,我要送你一份大礼。”为婚礼忙碌的小丽没有把这条短信放在心上,但是,婚礼当天发生的事情却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在结婚仪式的当天,一名女子大闹现场,并声称自己怀了小胡的孩子。后来,该女子被拉离了婚礼现场,屈于小胡父母的压力,二人还是走完了婚礼的程序。但是,事情并没有结束。 婚后不久,小胡就开始离家出走,与小丽分居。并于2013年向法院起诉妻子小丽,以自己有小三,与其他人有暧昧关系,长期在外与他人同居为由,要求与小丽离婚。但是,小丽表示可以原谅小胡,对小胡的过去既往不咎,认为小胡是被那名女子欺骗才会离家出走,不同意离婚。小胡以自己有小三为由,坚决要求离婚。该案经法院审理,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尚未破裂,据此判决驳回小胡的离婚诉讼请求。 以妻子爱撒娇为由离婚,背后竟是利益所驱 前不久,1986年出生的小军以无法忍受妻子爱撒娇、脾气古怪为由,向法院递交起诉书,要求与妻子小晴离婚。承办法官通过与小夫妻沟通,了解到小军与小晴2008年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好,未生育子女。 但是,平静的家庭生活因为房屋拆迁而发生裂痕,夫妻二人开始经常吵架。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后了解到,小军以前家穷,现因拆迁分得三套安置回迁房,并获得100多万元的补偿费,小军不愿意这些财产被妻子分得,并对妻子多有隐瞒。妻子小晴气不过,两人因此屡次吵架。 除此之外,小晴还透露,自己在这个家中并不受欢迎,特别是自己的公婆,“不待见我这个媳妇”,小晴说,冬天自己下班回家,公婆都不让自己烧暖气。 小军离婚的真实意图是想独占拆迁财产,认为凭借这些财产自己可以另觅贤妻,故此向法院提出离婚。该案经法院审理,因为不符合离婚的条件,法院判决驳回小军的诉讼请求。 以自己是同性恋要求离婚,对方指其撒谎 29岁的小克与28岁的小莲于2008年相识,经过两年相处之后,登记结婚,婚后双方经常因为各种琐事发生争吵。小克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小莲离婚,理由为自己是同性恋,与小莲没有夫妻感情。 但是,小莲却认为这是丈夫在撒谎。在她看来,她与丈夫小克婚前有着深厚的感情,婚后双方也建立了夫妻感情,如果小克坚持以自己是同性恋为由要求离婚,自己则要求法院撤销该婚姻。经审理,法院判决驳回小克的离婚请求。 法官说法――婚姻岂能儿戏 不少80后对婚姻家庭缺乏必要的认知和责任感,夫妻双方多为独生子女,较为自我,过分追求自由,缺乏一定的包容心,而且婚前夫妻双方缺乏必要的了解,仓促结婚,结婚后又因琐事,仓促提出离婚。 这一方面反映了不少80后家庭在面对家庭危机,如第三者、金钱利益等冲击时的应对能力缺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他们在家庭观、道德观方面的缺失和极其不成熟。 婚姻具有社会性,男女双方应在充分考虑的基础上慎重结婚。夫妻双方一旦组建一个家庭,就应本着家庭责任来处理家庭矛盾,不应草率起诉要求离婚。因此法院在审理该类案件时,一方以稀奇古怪的理由起诉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法院多判驳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