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上午,龙泉法警大队配合刑事审判庭,通过巡回法庭,人性化审判,圆满完成一起盗窃刑事案件庭审保障任务。 被告人刘某某由于车祸导致双脚骨折导致身体行动不便,家中无人照顾,且家中上下楼靠的是一条简陋原始的木梯。得知此情况后,龙泉法院法警大队法警在开庭前,及时到刘某某家进行实地察看:一是了解被告人目前的实际伤势情况;二是落实被告人家里是否适合开庭;三是对被告人家周围的环境进行排查;四是结合庭审现场制定相应的保障预案。开庭当天,法警大队长带队参与庭审保障。被告人刘某某坐在家中,接受了一次特殊的审判。这是龙泉法院秉持公平正义和司法为民,实施人性化司法的具体体现。 被告人对法院的人性化做法,非常感动,说自己一定积极配合法庭,自愿接受法律惩罚。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表示自愿认罪,法庭鉴于案件具体情况给予酌情从轻处罚,分别判处被告刘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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